用途:調味劑
成分:酒石酸
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:
1.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為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2.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用途:調味劑
成分:酒石酸
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:
1.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為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2.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用途:調味劑
成分:5’-鳥嘌呤核苷磷酸二鈉
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:
1.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為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2.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用途:調味劑
成分:5’-次黃嘌呤核苷磷酸二鈉
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:
1.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為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2.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用途:調味劑
成分:DL-胺基丙酸
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:
1.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為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2.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用途:調味劑
成分:L-麩酸鈉
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:
1.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為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2.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用途:調味劑
成分:琥珀酸二鈉
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:
1.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為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2.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用途:調味劑
成分:DL-蘋果酸
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:
1.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為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2.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;嬰兒食品不得使用。
特色:
1.發色效果優良:發色迅速,製品呈現均一鮮紅色澤。
2.抑制細菌生長:防止肉毒桿菌生長及其毒素的產生。
3.增進風味:賦予臘肉、香腸、火腿及其他肉製品特殊鹽漬風味。
4.具有抗氧化作用:抑制肉中脂肪的氧化速度。
用途:
1.畜肉製品:香腸、火腿、臘肉、魚乾及其他鹽漬肉製品。
2.水產製品:魚肉火腿、魚肉香腸、魚乾、鹹魚、鹽漬魚蛋。
【使用限制】生鮮肉類、生鮮魚肉類及生鮮魚卵不得使用。
使用量:原料肉 0.4% 以下
使用方法:
1.原料肉如需經冷藏、冷凍,先將桃紅素0.4%及異抗壞血酸鈉0.05~0.10%混合後,才予以冷藏、冷凍。
2.原料肉如不經冷藏、冷凍,可將適量的桃紅素及異抗壞血酸鈉混合,直接添加於原料肉中,便可呈現美好肉色。
使用注意事項:
1.使用桃紅素請勿再添加亞硝酸鹽,因二者作用相同,若添加過量,恐易發生綠變,產生不良反效果。
2.具吸濕性,使用後請密封保存於乾燥陰暗處。
3.使用前務必混合均勻。
成分:麥芽糊精、芹菜抽出物、二氧化矽
特性:
1.產品品質香味穩定均一
2.乾淨、衛生、低菌數
3.使用容易
用途:
肉品、冷凍調理食品、湯粉、調味醬、西式餐點等,任何需要芹菜味的產品均可使用。
使用量:視實際用量添加
使用方法:直接添加使用
用途:營養添加劑
成分:維生素B12
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:
1.形態屬膠囊狀、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中,其維生素B12 之總含量不得高於 1000μg。
2.其他一般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 300g 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維生素B12 之總含量不得高於 3.6μg。
3.嬰兒(輔助)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 300g 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維生素B12之總含量不得高於 1.35μg。
4.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。